美國網(wǎng)約車司機起訴Uber和Lyft:指控平臺操縱打車價格

報道,當(dāng)?shù)貢r間周二,美國網(wǎng)約車公司Uber和Lyft的司機在加州法院提起反壟斷訴訟,指控兩家公司以不公平的方式操縱乘客的打車價格。

報道,當(dāng)?shù)貢r間周二,美國網(wǎng)約車公司UberLyft的司機在加州法院提起反壟斷訴訟,指控兩家公司以不公平的方式操縱乘客的打車價格。

這起訴訟在加州高等法院提起,原告方尋求將訴訟定性為集體訴訟。訴訟指控 Uber 和 Lyft 違反加州的反壟斷法,以及禁止不公平商業(yè)行為的相關(guān)法律。

原告司機表示,如果他們可以向消費者提供更低的價格,那么將為司機帶來“最具競爭力的薪酬”。起訴書稱:“通過阻止司機這樣做,Uber 和 Lyft 損害了勞動力市場和消費市場的競爭,導(dǎo)致消費者付的錢更多,司機賺的錢更少。”

Uber 發(fā)言人在聲明中表示:“這起訴訟曲解了事實和適用的法律,我們打算展開相應(yīng)的辯護(hù)?!盠yft 的發(fā)言人尚未對此訴訟做出回應(yīng)。

Uber 和 Lyft 將司機視為獨立合同工,而不是正式員工。這已經(jīng)成為近年來被美國各州和聯(lián)邦法院挑戰(zhàn)的核心問題。

在這起訴訟中,原告的司機認(rèn)為,Uber 和 Lyft 通過設(shè)置統(tǒng)一的司機端收費價格,“剝奪了司機的經(jīng)濟獨立性”。

位于丹佛的 Towards Justice 和 Edelson 法律公司在這起案件中代表原告的司機。Towards Justice 的蕾切爾?鄧普西(Rachel Dempsey)表示:“10 年來,Uber 和 Lyft 一直試圖占兩方面的好處。他們試圖逃避雇主的責(zé)任,同時對交易保持一定程度的控制。這與將司機定位為獨立合同工的想法是不一致的。”

訴訟中的原告司機此前選擇退出與 Uber 和 Lyft 的仲裁協(xié)議,這意味著他們可以通過法庭與平臺就雇傭地位相關(guān)的問題展開辯論。

原創(chuàng)文章,作者:若安丶,如若轉(zhuǎn)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leeannwhittemore.com/article/55619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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